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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紧急预警》 疫情期间切勿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与陌生人交易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0-02-24   浏览次数:150
核心提示:诈骗犯罪的预警提醒近期,不法分子紧盯新冠肺炎疫情社会热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,我市部分群众遭受财产损失。为有效遏制疫
 

 

 诈骗犯罪的预警提醒

近期,不法分子紧盯新冠肺炎疫情社会热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,我市部分群众遭受财产损失。为有效遏制疫情期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势头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积极助推疫情防控工作,现发布预警提醒如下:

一、严防低价销售医用口罩、酒精、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诈骗。不法分子利用当前口罩、酒精、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紧缺的时机,在网上打着低价销售的幌子,诱骗受害人转款购买,收到货款后便拉黑受害人,无法联系,进而实施诈骗。

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,一定通过正规商业渠道订购,不要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无保障的方式进行线下交易,避免上当受骗。

二、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“刷单”、“刷信誉”等兼职工作。不法分子通过短信群发、QQ弹窗、微信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发布“刷单”、“刷信誉”兼职广告,打着“足不出户,日入百元”的幌子诱使受害人参与,一旦受害人上当,便通过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,随后消失。

警方提醒:任何形式的“刷单”、“刷信誉”行为均属于欺诈行为,严禁任何市民参与此类兼职活动,谨防上当受骗。

三、严防“贷款类”诈骗犯罪行为。不法分子以“无抵押”、“无担保”、“低利息”、“放款速度快”等为诱饵,通过短信群发、网上广告、弹窗、电话等手段,吸引有需求的受害人进行贷款,再以缴纳“保险费”、“中介费”、“手续费”、“担保费”等各类名目,收取受害人资金实施诈骗。

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,要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,核实信息真伪,拒绝盲目贷款,谨防上当受骗。

如有市民上当受骗,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前往就近公安机关报案,并注意保存相关的通讯信息、转账记录等证据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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